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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办中小学按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2015-05-05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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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全市公办中小学新生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入学,非户籍生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按常住人口予以安排学位,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规定,户籍生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入学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到对应片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全市将加强入学条件相关证明的审核查验力度,严把入学关口。初中学校则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和征询志愿后随机排位方式进行。残疾儿童入学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市、县(区)教育局优先安排到公办小学或特殊学校就读。

      对于非户籍生,入学必须与居住证挂钩。《意见》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河源市居住5年以上(含5年)、提供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条件,也可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常住人口予以安排学位,接受义务教育。非户籍生新生入学报名时,家长须向学校提供居住证明(须于7月5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或提供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本地务工证明(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户口本(小学一年级须核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在学区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按申请积分入学的办法安排学位。

      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意见》规定:严禁公办小学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资格挂钩。严禁任何公办初中、小学开设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初中学校可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学生参加统一摸底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均衡分班。

      相对于公办学校,《意见》中明确了民办学校可在遵循学生意愿的前提下自主招生,但严禁组织招生考试,今年秋季开始,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录取新生、招收无学籍学生,不得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