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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25年第四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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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认定机构”)经粤人社函〔2024〕90号和粤技能备〔2024〕154号核准(机构备案号:S000044009092)已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可认定的职业(工种)。根据《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2025版)》(粤技服〔2025〕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2025年第四季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项,现予以公告。

1.认定工种

2025年第季度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四级、三级;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五级、四级;保育师五级

2.认定时间

2025年第季度(2025年10、11、12月)规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3批次,时间为每个月底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二、四、六),每个月覆盖认定机构可认定的全部职业(工种),详见《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25年第四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表》(JB608-2025.08,附件1)。

3.申报条件

除学历按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外,根据《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申报条件如下。

3.1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3.2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3三级/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4相关职业与专业释义。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政服务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10-01-06》《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10-01-05》《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10-01-02》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育师(2021年版)>职业编码:4-10-01-03》对相关职业、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明确,详见《相关职业与专业释义》(JB607-2025.08,附件2)。

3.5报考资格的贯通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和相关国家职业标准所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我省技能岗位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的在职在岗乡村工匠家政专业职称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审核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所列申报条件和粤人社规〔2022〕5号附件《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规定执行。职称证书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可查询的证书为报名有效。

4.报考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提交个人申报表、电子相片和有效身份证件。如对应申报的职业(工种)条件中有学历、工作年限或技能证书要求的,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时证件由认定机构核验原件留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为A4纸,由本人签注“与原件相符”和签名与日期。材料相关说明如下:

4.1个人申报表。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JB613-2025.08,附件3)贴上相片并本人签名。

4.2电子相片。近半年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3.5cm*4.5cm规格jpg格式的电子相片(穿着不得带有任何组织的LOGO),提供的电子相片需与申报表一致且为证件照,命名为18位数字的本人身份证号,照片大小控制在2M以内。

4.3身份证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港澳人士凭港澳居民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

4.4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报考养老护理员职业如因遗失无法提供与填写申报表一致学历证书的,个人填写提供《学历证书情况说明》(JB616-2025.08,附件4);报考家务服务员、母婴护理员、育婴员和保育师职业(工种)如因遗失无法提供与填写申报表一致学历证书的,由毕业的学校或其教育部门出具《学历证明》(JB615-2025.08,附件5)。

4.5从业材料。申报条件中有要求工龄要求的,须提供与申报职业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岗位及年限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材料。如因服务合同(协议)遗失的,提供《工作证明》(JB614-2025.08,附件6)。

4.6技能证书。如申报条件中要求具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5.收费标准

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本批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职业(工种)分别收费标准为365元/人(其中理论单科55元/人,实操单科310元/人)。

6.考务流程

6.1线上报名。考生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OUPX/#/skillLevelRecognition,以以简称“报名系统”),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栏的“考试地点”项选择“河源市”,查找“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对应的工种与等级,点击“报名码报名”(报名码详见本公告附件1),按提示和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

在线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与线下提交的报考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符合本公告“4.报考材料”要求并排序。单项材料PDF扫描件命名“6位年月日数字考试日期+考生姓名+职业工种与等级+文件简称”;电子相片JPG命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各种材料和电子相片形成文件夹压缩包命名为“6位年月日数字考试日期+考生姓名+职业工种与等级”上传。

 6.2资格审核。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申报条件和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中学历及相关职业专业等要求,对考生报考材料的完备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在报名系统报名时,信息校验预警或材料存疑的,需补充学历证明(毕业证明或学信网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流水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

6.3材料提交。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应在2天内将纸质材料送(或快递寄)到认定机构。未及时交纸质材料的,将在报名系统退回。

6.4缴交费用。纸质材料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收到认定机构缴费通知2天内,按本公告收费标准扫描或长按识别下列对应的缴费码缴费。缴费时备注用途(6位年月日数字考试日期+考生姓名+工种与等级+报考费),没按要求备注将原路退回不安排考试。缴费发票将在考试当天发纸质或其他方式下载。未在规定时限交费的,将在报名系统退回(如交纸质材料的不退回)。报考交费后,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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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家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缴费码A:理论+实操365元


河源家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缴费码B:实操310元


河源家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缴费码C:理论55元

6.5准考证下载。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5天,在河源家庭服务网(http://www.hyddd.com)职业评价栏按提示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剪切空白部分(即为A4纸的一半),核对考生信息并熟知《准考证》的注意事项。

6.6考试签到。认定机构考点地址为河源市区永泰路186号/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具体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根据《关于启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考生扫码签到”功能的通知》(粤技服〔2022〕8号)要求,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用本人手机扫码与纸质签到后,抽号进入考场。

6.7认定方式。认定机构开展的职业(工种)理论为机考方式,技能为实操方式。根据《关于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时长的通知》(粤技服〔2023〕19号),机考为90分钟,实操除家政服务员职业的工种90分钟外,其他职业(工种)实操均为30分钟。

7.成绩公布

7.1成绩公示。本公告开展的职业(工种)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两科在及格线或以上为通过。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认定机构办公场所明显处公示栏或河源家庭服务网(http://www.hyddd.com/)职业评价栏公示,考生本人成绩可按提示查询。

7.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并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考生。

8.证书领取

8.1证书印制。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认定机构向市考试办报备认定成绩册生成证书编号,待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审核、部中心核准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国网)查询证书后,认定机构按批次印制证书。

8.2证书发放。印制证书后,将通知考生凭身份证件到认定机构签领;或根据考生要求,按提供的收件信息以到付方式寄出。如委托领证的,凭《领证授权委托书》(JB669-2025.08,附件7)前往领取。

8.3证书查询。考生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事项办理”栏,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栏的“证书查询”项,了解上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国网)进度。获证后,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jndj.osta.org.cn/),获取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9.其他事项

9.1客观因素调整。如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等,将在河源家庭服务网(http://www.hyddd.com)职业评价栏或微信等发布变更通知。

9.2批次调整措施。如开展的职业(工种)至报名截止日,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明显不足限定人数的,则延至同职业(工种)的下批次并另行通知考生,同时在省监管系统作废该计划。纸质材料如有提交的,由考生自行决定存放至下批次或取回。如较大需求的职业(工种),在省监管系统可创建新批次计划的,将视情况增加本公告期限内的批次数。

9.3虚假材料后果。考生务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自查是否在一年内取得两本及以上证书,避免耽误审批。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的,经二次审核发现材料虚假,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被按规定注销证书及限制数据检索处理、退回领取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将被登记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诚信档案。

9.4缺考考生处理。如考生在考试当次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若再次参加考试,必须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相应考试费用。

9.5补考相关要求。考生理论考试或技能考试成绩不及格,在1年考试周期内可拥有1次单科补考机会,但须缴纳该科目的考试费用。考生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实操考试成绩不及格,则直接判定为考试不通过。

9.6新规政策执行。认定机构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过程中,如本公告没明确的,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和省市有最新政策调整的,按其新规执行。

10.联系方式

10.1业务咨询方式。考生如需咨询本公告不详事项,请联系认定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泰路186号/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职业评价部;咨询电话:0762-3660306;联系人:毛诗涛;电子邮箱:hy3660306@163.com。

10.2服务优化征集。欢迎对认定机构优化服务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除考生配合考试结束时填写的《考生满意度与就业情况调查表》外,其他优化建议可向认定机构负责人反映,联系电话:0762-3660336;电子邮箱:hy3660336@163.com。

10.3举报投诉渠道。认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过程,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对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有关政策行为的,可直接向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762-3238933。

上述电话联系为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期间。


附件:1.JB608-2025.08 认定计划表(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25年第四季度职业技能等级).pdf

2.JB607-2025.08 相关职业与专业释义.pdf

3.JB613-2025.08 个人申报表(附证件材料).pdf

4.JB616-2025.08 学历证书情况说明(无学历要求遗失证书).pdf

5.JB615-2025.08 学历证明(有学历要求遗失证书).pdf

6.JB614-2025.08 工作证明(佐证材料遗失原单位签章).pdf

7.JB669-2025.08 领证授权委托书.pdf


 

(本公告附件7种表格可在“河源家庭服务网办事指南www.hyddd.com/index.php/index/cate/cate/news/id/47.html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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